关于发放2018届高职毕业生《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的通知
作者:就业办、教务处┆┆点击: 16819次
各位2018届高职毕业生:
经教务处和就业办共同商议,兹定于2018年7月2日(星期一)起发放《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证》发放相关事宜
1、集中发放时间
7月2日—7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发放地点
行政楼二楼216室学籍科。
3、领取《毕业证》的要求
(1)须上交《顶岗实习经历书》,内容要填写完整,须实习单位盖章。
(2)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代领者必须出示代领者本人身份证原件,上交代领者复印件一份,以及被代领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代领《毕业证》的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3)须清考的毕业生,先参加毕业清考后才能领取《毕业证》。请于7月1日—4日与本二级学院教务秘书联系清考事宜。
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联系人及电话
经济管理学院,刘苗老师,电话:13767286649
光伏建筑与设计学院,毛承红老师,电话:13879042874
光伏发电学院,艾彦廷老师,电话:15180061205
机电工程学院,刘玉均老师,电话:15180026069
光伏材料学院,黄新民老师,电话:13879009514
《毕业证》领取联系人,熊玉萍老师,电话:13979046869
二、关于《就业报到证》发放相关事宜
1、领取《就业报到证》的要求
(1)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时,一定要同时领取《就业报到证》,不能忘记。
(2)未及时上交《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请在7月10日前携带《就业协议书》上交给本二级学院就业干事,否则缓发《就业报到证》。缓发时长由就业办决定。
(3)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时,当场出示毕业生就业信息核查、毕业生网上调查问卷完成的手机截屏,之后才可领取该证。如果没有在手机上完成这2项工作的毕业生,请当场完成后,方可领取该证。
(4)代领该证的毕业生,也要事前出示被代领者完成这2项工作的手机截屏,否则不予代领。
(5)代领者必须出示代领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在登记表上注明代领者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当场签名,并注明代领时间。
2、集中发放时间
7月2日—7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之后发放事宜请与二级学院就业干事联系。
3、发放地点
毕业生所在的二级学院(各系)
4、各二级学院就业干事联系联系人及电话
光伏发电学院,张瑜老师,电话:13879013572
光伏材料学院,胡望琴老师,电话:13979067114;9月1日起联系人钟辉老师,电话:13979058286
光伏建筑与设计学院,黄培沛老师,电话:13387909689
机电工程学院,胡志荣老师,电话:13907901778;8月1日起联系人李健老师,电话:18827900271
经济管理学院,廖红涛老师,电话:15570175090
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就业办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