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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高职毕业生就业签约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就业办┆点击: 3411次

2015届高职毕业生:
为了做好2015届高职毕业生签约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49号)文件以及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以往毕业生签约的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5届高职毕业生签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2015届高职毕业生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同时请各高职毕业班班主任积极做好本班级毕业生的签约与就业工作。
一、必须确保毕业生就业签约的质量
教育部“教学厅函[2014]49号”文件规定:“2015届毕业生可以在2015年9月1日前通过新职业网(www.ncss.org.cn)或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核实本人就业去向。”这对201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提出了新的严格要求。
1、慎重签约不随便跳槽。毕业生必须确保自己的签约信息是真实的、有效的,在2015年9月1日前经得起教育部、江西省等政府部门(简称“上级”,下同)核查的信息,否则视为虚假签约。为此学校就业办建议毕业生签约时要慎重,不要随便签约;一旦签约后不要随便跳槽,至少在签约单位就业要坚持到2015年9月后。
2、在签约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5月31日)必须跳槽的毕业生就业签约处理办法。
(1)实行第二次签约。在2015年5月31日前签约了且把就业协议书上交到学校就业办的毕业生,在2015年5月31日前又非跳槽不可的,必须到新的就业单位再次签约,并将第二次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在2015年5月31日前寄交到学校就业办,否则视为虚假签约。
(2)不能第2次跳槽。在签约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5月31日)不允许发生第2次跳槽,否则上级和学校就业办核查不到毕业生就业的真实情况,一律视为虚假签约。
(3)签约后必须稳定就业。就业办要求毕业生在2015年5月31日后不要再次跳槽,否则上级和学校就业办核查不到毕业生的真实就业情况,一律视为虚假签约。
总之,在有效的签约期间,毕业生必须真实签约,并将就业协议书及时上交到学校就业办,签约的信息必须经得起上级和学校就业办的随时核查,否则一律视为虚假签约。
二、成功创业的毕业生签约
成功创业的毕业可以不签约,等同就业,但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毕业生本人的,需要提交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给学校就业办。
4、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不是毕业生本人的,需要提供与该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签订的企业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当地工商部门提供的毕业生参与该公司合作的合伙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工商局印章)给学校就业办。
5、自主创业电子商务(网店)的毕业生,请按照“江西省高校电子商务(网店)自主创业毕业生认定表”(见附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填写该认定表,及时上交到学校就业办。
6、以上证明材料提供的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前,逾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办不予认可。
三、其他几种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签约
7、在2015年5月31日前参军的2015届高职毕业生不需要签约,但要提供参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给学校就业办,视为已经签约和就业。
8、参加三支一扶、村官考试报名的毕业生,在生源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报名并下载报名表。如果签约了的毕业生则要把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就业办,再到学校就业办审核盖章才可以报名成功;如果不能签约,则在报名前要与学校就业办协调,再到学校就业办审核盖章,否则不予办理报到证。
9、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如果签约了的毕业生要把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就业办;没有签约的毕业生请在考试前(5月31日前)与学校就业办协调,否则不予办理报到证。
10、如果毕业生既非参军、创业,又非参加三支一扶、村官、专升本等考试,暂不想就业而没有签约的,请毕业生在2015年5月31日前与学校就业办协调,必须提交暂不就业的说明书(必须由本人签字认可)给学校就业办。否则对逾期不到学校说明情况也不提供签约的毕业生,学校不予办理报到证。
四、毕业生签约管理
11、回收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起到5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12、回收方式:可以选择以下2种方式之一进行。第一种: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邮寄给班主任,再由班主任审核后即转交给学校就业办,在此特别说明:请毕业班班主任要及时上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可因工作忙或外出招生而延误递交。第二种:毕业生直接将就业协议书邮寄给学校就业办邓志勇老师收。
13、签约核查:学校就业办会及时核查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信息的真伪,发现虚假签约,将协议书退回给毕业班班主任,由毕业班班主任督促毕业生及时纠正或重新签约。
14、必填信息:
(1)就业协议书中的“用人单位”该栏信息一定要填写准确、齐全,除了“档案接收单位”该栏信息参照下面的15条的要求确定是否填写外,该栏目中的其他信息一定要填写清楚,不要遗漏。
(2)聘用时间至少要填写1年的期限。
(3)毕业生岗位和毕业生本人签名一定要写清楚。
(4)一定要在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印章,或该单位行政印章。
15、毕业生档案去向与签约协议书中指定档案去向的关系:
(1)凡是毕业生签约单位为国有企业或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的去向一定要在就业协议书中说明清楚,学校就业办一般会把毕业生档案在2015年下半年寄到所在的就业单位。
(2)凡是毕业生签约单位为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的,或创业、参军的,学校就业办一般会把毕业生档案发往生源所在地的省级部门指定的地方(即:发回毕业生老家的人社部门、教育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等部门。)
(3)专升本成功的毕业生档案,学校就业办一般会把该类毕业生档案发往升入的高一级学校。
(4)参加三支一扶、村官等考试通过的毕业生档案,学校就业办凭录取通知书(注:毕业生必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给学校就业办)中的要求发往到指定的地方。
(5)参加各类考试没有通过的毕业生档案,在其他毕业生档案寄出之后,学校就业办一般会把该类毕业生档案发往生源所在地的省级部门指定的地方(即:发回毕业生老家的人社部门、教育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等部门。)
(6)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一般就是毕业生档案流向单位。
16、虚假签约的界定和后果
(1)签约单位不存在。
(2)签约单位查无此人(指毕业生本人根本不在该单位就业过)。
(3)签约单位电话不通(如:签约单位的电话为空号、停机,总机没有提供分机号)。
(4)签约单位电话不准确(如:就业协议书中的联系电话与用人单位的不符,或用他人的电话代替企业的联系电话)。
(5)签约后又离职(如:签约后干了一段时间又离开了原签约单位)。
(6)后果:虚假签约拒不纠正的,学校就业办不予办理报到证。
17、签约进度。学校就业办制定毕业生签约进度计划,并将毕业生的签约进度、签约明细每月至少一次在学校OA上公布。
18、就业工作考核。毕业生签约工作(30%权重分)、就业质量(40%权重分)纳入各毕业班班主任的每月绩效考核工作中和评优工作中。
五、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就业办联系
19、联系人:邓志勇   联系电话:0790-6764861或18979086532。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渝东大道808号    邮编:338012。
 
                                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就业办
                                       2015年1月4日
附件:江西省高校电子商务(网店)自主创业毕业生认定表
毕业生
基本情况
姓名
 
 
 
专业班级
 
籍贯
 
联系电话
 
 
在线联系方式
(QQ或阿里旺旺)
 
在线联系方式
(QQ或阿里旺旺)
 
身份证号
 
电子邮件
 
家庭联系人
 
家庭联系电话
 
电子商务
(网店)
情况说明
网络平台
 
 
网络店铺
名称
 
网址
 
 
注册时间
 
信用积分
 
 
好评率
 
经营范围
 
 
月收入情况
 
毕业生签名
本人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有效,并对此负责。
 
                   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系、部)
管理部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就业
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教育厅
就业主管部门
核查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1、该表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
2、学院(分院)、系、部等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进行初审,经校内公示无异议,上报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经核查后,列入当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信用积分达到1000分;好评率在98%以上;月收入达到院校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网店经营三个月以上;必须是本人注册;持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4、本表一式三份,毕业生、学校就业办、省教育厅就业管理部门各留存一份;5、相关证明材料(实名论证、创店时间、信用积分、好评率、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复印件)请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