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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机构的通知
各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经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袁科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宣传组。组成人员如下:
综合组:黄细琴
宣传组:胡玲玲、徐来明
江西太阳能学院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