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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的通知
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西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的通知
赣教计字〔2008〕88号
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
江西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的通知
江西中山电子计算机专修学院:
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同意在江西中山电子计算机专修学院的基础上设立江西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江西中山电子计算机专修学院建制。现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西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赣府字[2008]6号)转发给你院,请按照省政府批复要求,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尽快把学校建设成为合格的高等职业学校,把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高职学校 转发 省政府批复 通知
抄送:新余市教育局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