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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民宗局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创建全省第二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作者:杨文┆点击: 1935次

      2018年12月20日上午,江西省民宗局民族事务处处长马徽江、处主任科员杨庆华、新余市民宗局局长徐徕水、科长肖云华来校视察指导学校创建全省第二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学校党委书记黄国钧、校长邓晓阳、党委副书记、统战部长陈晓红、党委宣传部长杨文、校办主任李陆根、学工处副处长杨涛、新疆教育厅内派教师王新华出席会议并参加活动。

      上午8:30,学校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创建全省第二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汇报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统战部长陈晓红主持。会上,党委书记黄国钧从健全组织、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加强力量、强化服务等三个方面向省市民宗局领导作了学校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恳请省民宗局将我校列为全省第二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省市民宗局领导听取工作汇报后,现场查看了学校创建民族宗教工作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材料,并在学校领导的陪同下,视察校园,走访了校内“王妈妈工作室”、“尼爸爸工作室”、少数民族学生宿舍及实训基地,在报告厅观看了少数民族学生歌舞汇报演出。

 

      视察结束后,省民宗局民族事务处处长马徽江作了指导讲话,希望学校领导和教工牢固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谱写民族发展新篇章,共栽民族团结之花、共享繁荣发展硕果”的理念,掌握民族宗教知识和政策,创造各民族师生公平相处、和谐相助、团结友爱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省市民宗局将大力支持,与市委市政府、学校三方合力,创建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在新余上学、就业、创业、成家、安居的民族团结进步典范。

 


      学校党委书记黄国钧代表学校作了创建民族宗教工作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表态发言,学校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坚持民族宗教政策育人,一如既往的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做好学校民族宗教工作。